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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大医肿瘤医院上线“电子陪护证”
    所属分类:[医院新闻]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0-18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所有进入医院人员严格实行“四必查一询问”(即查粤康码、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健康申报卡,询问有无发热、干咳、腹泻等十大新冠肺炎相关表现),请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1、 医院实行“电子陪护证”管理。患者入院时陪护人员必须持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现场扫码学习并签订《个人防护承诺书》、上传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及陪护人员照片等信息,提交信息后经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电子陪护证。

        2、 陪护人员必须服从病区相关管理规定。进入病区前再次扫码或进入粤卫平台系统【我的陪护证】页面查看电子陪护证。病区工作人员查验陪护证、测量体温、指导正确佩戴口罩后,合格者方可进入病区。电子陪护证有效期为核酸阴性检测7天内,如过期须再次提交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入【我的陪护证】进行重新申领,并须审核合格方能再次获得电子陪护证。

        3、 固定一患一陪一证,不得随意更换;每日核对陪护人员身份,保证人证一致。无陪护证人员不得进入病区陪护。

        4、 病区每天对在院陪护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陪护人员如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陪护工作,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等新冠病毒排查,症状消失前不得继续进行陪护。

        5、 陪护人员应了解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做好个人防护。陪护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自行出入病区。

        6、 陪护人员陪护期间,服从病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不服从管理者由保卫科协助处理。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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