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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所属分类:[行风廉政]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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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和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汕直发【2016】10号)的文件精神,2016年在本院开展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解决被评议单位及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导向,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将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积极创新行评方式方法,采用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并注重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推动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政风行风建设新成效,为推动医院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汕头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君 姚锡涛
副组长:李从铸 林英城
成 员:林志雄 邱卫黎 刘淑波 杜彩文 伍方财 郑 滢
罗晓明 欧阳侠 方壮荣 王逸如 李义贤 李乐升
黄继红 张利群 李澄婷 朱志伟 饶国东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并认真抓落实,推进我院作风建设的情况。
(二)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的情况。
(三)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四)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社会服务的情况。
(五)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四、评议办法和结果评定
(一)评议办法。按照中央和省、市改进作风的要求,对照评议内容,在我院内部自行组织评议。深入动员部署,营造评议氛围;建立问题导向的评议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公开整改承诺,狠抓整改落实;建立群众反映问题集中部门或单位的重点评议机制,通过领导干部约谈、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群众直评等方式,开展内部的重点评议。将评议方案、征求的意见建议、自评工作情况、整改情况以及评议效果等及时报市直行评办备案。
(二)结果评定。本院属市直行评重点评议单位,按照市直行评团暗访评议占50%、独立机构调查评议占30%、自评占20%的比例,确定评议分数。等次评定根据量化测评结果,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行评工作结束后,医院将通报评议结果,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部门,将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五、工作步骤
评议工作从今年6月份开始,12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7月)。本院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和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汕直发【2016】10号)的文件精神,要健全党委负主责、分管行政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召开动员大会,制订本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认识。
第二阶段:自查评议阶段(8月—12月)。全院领导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评议,不得故意掩盖问题,不得编造事实、影响测评结果。要及时向市直行评办报告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并通过发放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的评议问卷、情况专报、典型经验介绍、病人满意度问卷、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措施发布等方式,加强我院行评工作的情况交流和宣传报道。营造全院上下关心、支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取得实效。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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